导航菜单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我市国资委赴保定市学习考察国资国企改革经验做法
发布时间:2014-11-13  查看次数:1

近日,市国资委副主任、监事会主席刘春东一行6人赴保定学习考察保定市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保定市国资委主任韩尹清、副主任申俊岭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韩尹清代表保定市国资委刘春东一行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他们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的“四个抓”的做法,即:一抓制度规范。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的意见》及《关于规范企业实物资产转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租赁和实物资产转让行为监管全覆盖。通过产权管理、统计评价、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几个关键环节的管控,全面提高了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二抓平台建设。建立了“政府—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三层架构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营运机制。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国资委运营国有资产,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有效维护出资人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保定成立了2家运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其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定位为“壮大主业的投资平台”、“企业退出的缓冲平台”和“参股企业的管理平台”,通过增持国有股权、产权转让、资产变现等资本运作方式,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整合产业资源。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金融服务为重点,注资控股保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打造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支持平台、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孵化平台、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的投资平台”;三抓风险防控。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和监督,依法产生董事、监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推行企业负责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健全与长期激励相配套的约束机制。是组建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聘请具有丰富企业管理、金融、法律等知识和经验的相关专业人士组建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对重大国资监管事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三是强化国有资产运营责任追究。董事、监事在任职之前需缴纳一定数额的风险保证金,如任职期间未按相关规定行使职责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按有关规定扣除风险保证金。四是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企业改革发展于法有据、依法依规。五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政策法规和党风廉政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业务素质、管理能力、道德诚信水平和履职尽责的能力;四抓破解难题。借鉴“枫桥经验”,建立领导接访制度、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长效机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有效整合资产,将51家市商贸流通企业交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组建群众工作组,主动化解矛盾,在涉及8000余名职工的移交过程中,确保了职工队伍的基本稳定。

考察组一行,认真学习了保定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大家一致认为,保定经验对我市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推动“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通过学习,明晰了思路,拓宽了视野,深受启发。

下一步,我市将在学习保定市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石家庄的国企改革发展步伐。(综合处供稿人:刘彦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版权所有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603号    冀ICP备13019423号-3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邮编:050011    联系电话(传真):86689205    网站标识码:1301000042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