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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实践与探索
发布时间:2014-12-16  查看次数:1

 

  

国有企业纪委如何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是国有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课题。市国资委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创新思路,积极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措施,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面把握纪委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是核心,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是关键市国资委党委和纪委主要领导在不同场合和会议上多次强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主动作为,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加快“三转”,集中精力抓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推动“两个责任”在国企落地生根。”

今年以来,市国资委纪委通过对委机关和所监管的国有企业进行调研,进一步明确了国资委纪委和国有企业纪委是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的主体,突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重点做好九个方面工作,即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维护党纪、督查作风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党内监督和效能监察、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同时,指导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落实按劳分配原则,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确保国有企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结合实际细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措施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的专责。市国资委纪委工作层面宽,管理链条长,所监督企业隶属关系多,纪检工作任务繁重。他们在开展工作中,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企业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检查监督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等情况。重点查办发生在兼并重组破产、产权交易、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处理好查办案件与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结合组织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制定了《市国资委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任务实施方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方面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强化监事会、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经常性监督,完善职务消费、业务招待费等制度,使制度成为硬约束,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注重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47家企业全面开展了此项工作,涉及班子成员484人,涉及中层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4620人,查找出易发生不廉洁行为“危险点”8390余个,并逐人逐点制定了预警防范措施。在国资委机关,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合理确定廉政风险点67个,其中高级12个,中级22个,低级33个,涉及20个处室90余名工作人员,他们依据查找出的这些廉政风险点,分别制定相应的预防和管理措施,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突出重点,强化落实,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形成高压态势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对那些腐败问题突出、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以“零容忍”“无例外”的态度严格执纪问责,绝不姑息。坚持抓早抓小,对领导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重点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围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制度的完善工作,提高制度的科学化水平,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围绕中心任务,服务工作大局,聚焦纪检主业,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国资系统的纪检监察铁军。纪委吴志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