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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国有企业监督管理 确保国有资产效益和安全
发布时间:2015-02-10  查看次数:1

2月6日,市国资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组织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反腐倡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强化国有企业和国企领导班子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排部署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一、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健全“三不”反腐倡廉工作新机制。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构建“不想腐”的社会氛围。开展“三三一”系列反腐倡廉教育工程。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实践活动三个方面教育。认真抓好以反腐倡廉为内容的典型示范教育、反面警示教育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三项教育”,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对拟提拔到副科以上干部进行廉洁从政党纪政纪条规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廉政档案。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以廉政文化“六进”“五廉”活动为抓手,以有效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的覆盖面为目标,在系统抓、建基地、明载体、搞活动、出亮点、树典型上求突破。今年一季度,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廉洁从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专题教育、廉政提醒、公开承诺、建章立制等工作,不断强化廉洁从业意识。上半年,在石家庄供电公司、宝德集团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廉洁文化进企业工作推进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廉洁文化在全市国资系统开花结果。在每个党支部设立1名廉情工作信息员,进一步拓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覆盖面。创建廉政文化活动长廊,组建廉洁文化京韵国粹文化艺术业余演出团,开展“传播廉洁声音,讲好廉洁故事”活动,用优秀的民族文化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助推“廉政机关”、“廉洁企业”、“廉洁学校”和“廉洁石家庄”建设。

强化制度监督管理,健全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机制。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降低廉政风险,促进廉洁从政从业为目标,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的权力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事务公开。重点完善国有产权股权管理、国有资本金收益管理、企业薪酬管理以及职务消费等方面的制度。严格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逐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审计整改、审计结果公告等制度,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今年,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制度规定不落实的单位或人员要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大惩治力度,努力营造“不敢腐”的政治生态。今年,市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认真组织对党章和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保证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纪律规定的执行刚性。尤其是对那些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严厉惩处,绝不搞“下不为例”。把群众有反映,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任用的干部列为重点考察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不搞“带病提拔”。在国有企业试行巡视工作制度。坚持抓常、抓细、抓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注重发现作风问题的新变化、新动向,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及时纠正,坚决查处。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大病大治,重病重医,下猛药,出重拳,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二、以“三项制度”为抓手,认真落实国有企业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和要求。

认真落实“廉洁从业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三项制度。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抓教育,组织企业领导人和职工群众认真学习“三项制度”和各项廉洁从业制度规定,做到思想教育常抓不懈,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警示。抓制度执行,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出台新的《石家庄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管理人员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抓监督管理,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实行信访监督,民主监督和党纪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廉洁从业行为的案件。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肆敛财、出入私人高档会所和高消费娱乐场所、接受单位或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对所在单位、部门的党委、纪委进行问责。

三、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中做大做强。

提高效能建设,为企业生产经营搞好服务。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影响企业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明确效能监察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为企业降本增效和提高管理水平服务。今年,要聚焦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精神的贯彻落实开展效能监察,及时发现纠正业务招待费、领导人职务消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开展效能监察,不断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以权谋私。聚焦企业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加强风险防控,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维护国有资产效益和安全。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狠刹懒政怠政现象,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要继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跟踪服务等制度。

强化部门协作和监督检查,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季度,结合“廉洁从业”教育实践活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下基层、解企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真正帮助企业解难题、减负担、除障碍、排阻力。积极协调工商、税务、质监、公安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石家庄市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和《河北省规范市场主体监管行为的暂行规定》等优化发展环境的制度文件,监督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企业减负各项制度要求。协调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向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为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认真落实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大会精神,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监督执法机关加强作风建设。要以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为重点,扎实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加大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建立实施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有关情况明示制度。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执行情况的执纪监督,对党员干部利用短信、微信等平台传播小道消息和政治谣言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利用同乡会、同学会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脱离岗位不向组织汇报、个人问题不报告、跑风漏气、说情风、打招呼等问题。配合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非专业出身领导干部兼任书画、艺术及各种协会领导职务问题进行全面治理。认真做好我市组织的市场主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我市国有企业近万名民主评议特邀监督员,深入开展“百家企业评环境,千名群众评作风,万家门店评行风”活动。加强对国有企业民主评议人员管理教育,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在国有企业建立环境建设监测点,畅通发展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反映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发展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把企业和群众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风向标”,推动国资系统政风行风不断改进、持续改善。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明确审查重点。

要把纪律审查重点放在严肃查办发生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以岗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贪污贿赂、设立“小金库”案件;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反“三重一大”和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物资采购、产品销售、招标投标、财务管理、交通车管项目建设等领域权钱交易和“小官巨腐”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等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对发现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要纳入依纪依规严厉惩处的重点内容。一是要畅通信访投诉举报工作。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工作、查办案件、专项治理、媒体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国资委纪委要对近年来反映领导干部和企业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细化分类处置标准。建立信息网络投诉举报系统,全天候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投诉举报。二是要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能力。着力提高案件初核、调查取证、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强化惩治腐败工作合力,组织财务、审计、组织人事、司法部门联合办案,完善信息互通、线索共享、手段共用联动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全面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制度,优先查处上级纪委和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有效解决企事业单位案件投诉“零举报”、案件查办“零查处”的问题。三是要抓好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把制度程序、监督管理、办案纪律和政策策略关,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和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既严惩腐败分子,又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是要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把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警示、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制约监督以及刹风整纪结合起来,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五是要抓好办案工作创新。积极推进查办案件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使查办案件工作更好地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要求。六是要抓好办案队伍建设。春节过后,组织举办查办案件工作学习培训班,建立国资系统办案人员人才库,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综合素质和执纪水平。    

五、加强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各级党委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改革发展同步推进,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不动摇、守土负责不含糊、守土尽责不“撂荒”。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派驻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各企事业单位也要建立相应制度。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对腐败问题不包庇、不护短、不遮掩,切实为纪检监察干部撑腰壮胆、当好后盾。

创新机制,探索建立国资委系统“大监督”工作格局。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监督、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认真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企事业单位纪委要完善与上级纪委有关工作制度和程序相衔接的制度规定。加强对代管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监督,积极探索民营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新途径。通过探索建立市国资委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形成国资监管“大监督”的工作格局。上半年,组织召开“企业经营管理廉洁风险防控”研讨会,研究和交流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推动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增强使命担当,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一是要巩固“三转”成果。认真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必须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的要求,把该管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把不该管的事情还给有关部门,切实解决主次不分、力量分散、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二是要勇于担当,切实履行肩负的责任。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增强对党忠诚,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坚定意识,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虚以应付的问题。要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对那些庸懒散、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撤换和调整。对那些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要坚决追究责任。三是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细则,提高既能坚决惩治、震慑腐败分子,又能把握预防腐败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能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国资委纪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