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6-12    来源: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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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委监管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河北省国资委《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结合我委及监管企业实际,研究起草了《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四十五条,严格参照省国资委合规管理办法的体例与要求。
第一章“总则”,对《办法》目的、意义、相关概念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与合规管理基本原则。第二章“组织和职责”,明确党委、董事会、经理层,以及业务部门、牵头部门、监督部门合规管理职责。第三章“制度建设”,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重点领域制度和岗位职责清单,并从修订完善、宣贯与执行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第四章“运行机制”,从合规风险识别预警、风险应对、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问题整改、合规举报和风险报告等方面提出要求。第五章“合规文化”,从组织开展合规专题学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等方面,对培育合规文化提出要求。第六章“信息化建设”,要求企业加快建立合规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第七章“监督问责”,强调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以及监管企业内部对合规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监督问责。第八章“附则”,特别明确了合规管理指引在《办法》出台后依然适用及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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