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党委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1    来源: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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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石家庄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按照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国企的总体要求,突出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两条主线,努力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市国资委始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能力作为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组织了两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定了《市国资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能力。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责任落地落实。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制定了《石家庄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印发了《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推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当好依法治企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与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示范文本》,监管企业全部制定了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党委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党委会议专题审议党委重要文件、制度等,对决策过程、决策事项均记入会议纪要下发留存,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党内法规各项要求在国资委系统落实落地。
(二)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持续深化职能转变。出台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精简国资监管事项28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印发了《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与财政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全面实行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清单外事项由企业自主决策,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
二是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修订了出资人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边界,加快职能转变,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担当。制定了《2021年国资监管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助力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在日常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法治化轨道上更好推动我市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制定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房产土地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监管情况,推动国资监督法治化、规范化。
三是坚决防范企业融资及债务风险。制定了《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了《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了企业融资和债务资金使用,加强了融资担保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控体系和债务管控体系,确保企业稳健运营。
四是刚性约束选人用人标准。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指导,出台了《石家庄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市属企业中层领导人员任免沟通备案暂行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选拔任用暂行办法(试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五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在国资系统的全覆盖,制定了《关于深化监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统一监管,先后向64家新划转企业和5家新组建集团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明确8项重点任务,指导建立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制定了《〈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有序开展内审和追责工作,不断健全以追责促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不断强化法治国企建设,保障监管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把关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有关要求,保障各项决策依法依规,我委建立了完善的法律顾问制度。委机关与4个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聘请17名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委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纠纷、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有序开展。根据市委决策部署,11月26日,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发布了《石家庄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市属企业总法律顾问公告》,面向全国公开为七大集团选聘7名总法律顾问,并全部列为市委管理干部,实现了法律顾问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切实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企业重大决策、投融资、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全面增强监管企业依法治企和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
二是全面推动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为有效防控合规风险,我委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要求各监管企业制定合规管理办法、健全合规管理队伍,明确合规管理机制、强化合规管理工作、防范合规管理风险,树立合规管理文化,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以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坚决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委坚持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各项要求,对决策部署、规范性文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对2021年出台的10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四是切实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我委从增强企业信用建设意识、明确信用建设重点、构建信用长效机制三方面指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建立联动惩戒情况反馈制度,督促监管企业公开发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指导水投集团积极配合市信用办开展信用信息共享工作,通过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国资国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一是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积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成立了市国资委“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国资委“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和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等文件,努力在国资系统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积极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指导各监管企业在公共场所通过语音广播、LED 显示屏、电视等媒介对普法宣传活动的标语、图片、视频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还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知识竞赛、专家授课等新式载体开展普法活动。在6月下旬我市举办的的党内法规知识测试活动中,我委在职党员中共计3290人参加答题,参测率达到97%;10月12日市普法办、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组织的2021年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中,我委共计1.6万余人参加答题,参与人数全市排名第一,被市普法办通报表扬;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中,活动开展成效明显,被评为宪法宣传活动先进单位。
三是开展法律专题培训。我委每年面向机关和各企业干部职工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国资干部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定期组织委系统法务相关的工作人员网上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每两个月组织观看法治讲堂,各监管企业根据主营业务适时邀请专家讲授法律法规等,累计受众超过千人。
二、存在的不足
2021年,市国资委法治建设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法用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深入,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培养。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当前正值市属国有企业五大集团成立初期,需要我们不断紧跟时代发展前沿,吸纳一批熟悉经济和法律、熟悉国内市场的复合型人才,负责公司法律审核、纠纷处理、普法培训等法务工作,为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做好服务保障。三是个别企业领导干部对法治的重视程度不够,法治建设存在走过场倾向,法律管理与业务工作仍然存在“两张皮”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力争在2至3年内在市属国有企业建立经营合规、决策合法、运行有序的企业法治工作体系。明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国资委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继续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灵活性加强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权履职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法治国企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将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内控等管控体系融合,不断提升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水平,落实好“合规管理强化年”专项工作,将强化合规管理纳入2022年工作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合规管理进章程、进法人治理结构、进流程、进岗位,将合规管理深度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四是深入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从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实践能力、职业资格四个维度,不断提升法治人才队伍履职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研究制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法务部门工作指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制度和举措更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