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来源: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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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是我市经济总量过万亿、实现弯道超车的支撑之年、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国资国企在完成大改革、大重组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石家庄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按照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国企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努力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与保障。
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国资系统落地生根
市国资委系统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长期战略任务,主动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切实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牢牢把握十九大以来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各环节,以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为抓手,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现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市国资委党委多次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精神实质和内生动力。积极组织国资系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刘国勤带头主持召开宣讲报告会,向委机关和企业各级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宣讲,各委领导深入分包企业进行宣讲,企业各级领导到分管部室和子公司一线进行宣讲,确保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给国资系统每一名干部职工。同时,国资委系统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委机关和各监管企业党委结合委“十大专项”行动、“五型关”“五型企业”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多种学习方式,运用单位门户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平台广泛开展学习,在全系统形成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热潮和行动自觉。积极配合司法局、普法办认真开展国资委系统“迎接二十大,法润石家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见行见效。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市国资委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在实现全市经济总量过万亿的重要支撑作用。严格按照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按照《国资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做到每季度集中学法不少于1次,特别是对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指示精神将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学习。同时加强机关人员法治教育以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把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确保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法治思想入心入脑。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责任落地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石家庄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市国资委及各监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素养实践养成,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建立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律工作体系,各企业总法律顾问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进入企业核心决策层,充分履行法律事务工作、法律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职责,利用法律专业知识,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出法律建议,确保企业在法治框架下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三)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清单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要求,高质量完成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深入开展分类授权放权的重点任务,制发了《石家庄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力争进一步授权、下放部分职能,为监管企业赋能,充分发挥和调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市国资委依法监管、依法治企。
二是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为优化我委中介机构选聘程序,提高中介机构服务保障水平,制发了《石家庄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以市场化公开选聘的方式聘用第三方中介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维护国有资产权益。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监管情况,推动国资监督法治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监管企业重大风险防范工作。为加强监管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制发了《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经营“十个严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债务风险摆在工作突出位置,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防火墙”意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监管企业不发生重大债务风险,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深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结合我市及各监管企业实际及时对《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引导企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投资导向,强化企业规范投资管理,防范企业投资风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全面完成重组整合后公司制改革扫尾任务,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董事会评价体系,完善外部董事沟通机制,制发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监管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提升监管企业董事会、董事工作的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是大力做好国资系统人才工程建设。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加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提升国资系统人才工作整体水平,制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党委干部挂职锻炼暂行办法》,建立了委机关和监管企业优秀青年干部交叉挂职的工作机制,并于年中组织了第一批7名干部挂职锻炼。
六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扎实抓好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制发了《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形成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高效运作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四)不断强化法治国企建设,保障监管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把关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有关要求,保障各项决策依法依规,我委建立了完善的法律顾问制度,为我委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纠纷、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有序开展。为全面加强监管企业法治建设,有效发挥总法律顾问制度优势,制发了《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职责、行为规范、工作评议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压实总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为强化总法律顾问履职行权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组织开展“制度大完善”专项行动。为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了“制度大完善”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各监管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不断将“制度大完善”专项行动由集团层面向二级、三级企业深入拓展。截至2022年底,“5+2”集团合计已出台制度234项;45家二级集团合计已出台制度1169项,各企业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观念不断更新、势头不断向好,“制度大完善”专项行动工作得去显著成效。
三是全面推动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合规管理强化年”各项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加强合规组织领导,把合规管理建设工作与我委法治建设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不断提升合规管理效能。积极宣贯合规文化,聘请法律顾问在委系统2次开展合规管理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合规管理知识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相关精神,推动合规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坚决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为进一步推动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定了《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委内工作程序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和专门科室集中复审的原则,提出对所有与市场主体相关的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坚决防止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制度制定实施,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2022年共审查新出台规范性文件13件。
五是切实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我委从增强企业信用建设意识、明确信用建设重点、构建信用长效机制三方面指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积极协调水投集团、城发投集团与市信用办对接,加大欠缴水费、停车费等信用行为共享力度,助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一是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深入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工作。结合我市及省国资委普法工作要点,制定了《2022年石家庄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全面推动法治宣传工作在国资系统走深走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带头认真学习,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扎实抓好落实,努力在国资系统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积极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民法典施行一周年、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指导各监管企业在公共场所通过语音广播、LED 显示屏、电视等媒介对普法宣传活动的标语、图片、视频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还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知识竞赛、专家授课等新式载体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指导各监管企业充分利用多种媒介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成效明显。
三是开展法律专题培训。我委每年面向机关和各企业干部职工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国资干部法律专业知识水平。每季度定期组织机关和各企业干部职工组织观看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着力提高国资干部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各监管企业根据主营业务适时邀请专家讲授法律法规等,累计受众超过千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力争在2至3年内在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经营合规、决策合法、运行有序的企业法治工作体系。明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国资委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继续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灵活性加强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权履职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二是继续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法治国企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扎实推进合规建设,将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内控等管控体系融合,不断提升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水平,将强化合规管理纳入2023年工作统筹谋划,适时出台《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着力提升监管企业依法治企水平;四是深入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从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实践能力、职业资格四个维度,不断提升法治人才队伍履职能力水平,充实专业人才储备,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制度和举措更好落地见效。
(政策法规科供稿人:袁璐 审核人:钱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