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202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8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对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2025年度整体支出情况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专司国有资产监管,监管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优化考核分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管理和调控体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运作制度,制定国有资本运作规划;推动国有资本规范运作,组建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并指导其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根据调整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要求,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
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制定所监管企业整体规划,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改进投资监管方式,强化主业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防范风险,开展违规投资追责。
5.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经营业绩及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8.按照出资人职责,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9.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和办法。
10.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开展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党的建设工作。
11.负责市委管理领导人员企业以外的所监管企业、委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和委属事业单位对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内部巡察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委为行政单位,正处(县)级,经费保障形式为财政拨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委实有在职人员99人,离休人员9人,退休人员347人,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发展科等16个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委资产总计843.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99万元,非流动资产819.66万元;负债合计23.99万元,净资产合计819.66万元。
(二)部门收支预决算情况
2025年年初收入预算16662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077.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94.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58万元。年终收入预算调整为18104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2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81.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58万元。年初支出预算16662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32.18万元,项目支出132497.59万元;年终支出预算调整为18104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0.99万元,项目支出146863.66万元。
年末收入总计17728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52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05.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58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7728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07.98万元,项目支出143479.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结合起来,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目标,着力增强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稳运行、促改革、调结构、抓监管、优服务,加快打造创新领先、功能突出、治理高效、充满活力的现代新国企,全面叫响石家庄国资国企新品牌。
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自评的组织工作
我委对绩效自评工作高度重视,明确委办公室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牵头科室,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应用性”原则,组织各科室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梳理部门整体收支预决算情况、各专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整理绩效自评表,结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各分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所主管项目及分项绩效目标的绩效自评工作,对预算项目及分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我委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石财绩〔2026〕6号)工作要求,对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工作涉及项目30项,涉及项目资金14347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17项,涉及项目资金12371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数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10项,涉及项目资金15005.4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数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项目3项,涉及项目资金4758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数的100%。我委对转移支付项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同时进行了绩效自评,项目预算安排3037万元。
委办公室财务室通过信息交互平台将自评工作要求、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目绩效信息表发送至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按照年初预算既定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绩效指标评价标准,结合年度工作量、工作实际效果,对每个预算项目单独进行打分自评,并根据年度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对分项绩效目标进行梳理总结;财务室对绩效自评表进行收集、整理,对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率进行核实,汇总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对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整体绩效目标及分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市城发投集团资本金”、“市国投集团资本金”、“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项目作为部门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项目主管业务科室结合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逐项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项目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石家庄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1263”工作思路,坚持“助力、规范、落实”工作理念,以打造“国资国企 同心同力”党建品牌为引领,扎实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任务落地见效,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位居全省各地市首位。我委荣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评比的“河北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改革创新走在前列,圆满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篇成果荣获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一等奖、6篇荣获二等奖等奖项,交投集团改革经验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推进ESG建设由点及面铺开并走在全省前列,国资系统两次亮相京津权威展并获7项行业权威奖项,其中水投集团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位列全国水务行业第九,工作成效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成果突出,荣获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授予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创新优化“内部营商环境”,创新建立“1+7”国资系统交流联动机制,整合机关内部审批备案事项26项,累计授放权事项23项。
(二)分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1.组织实施企业国有产权管理
绩效目标:对监管企业开展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及时、真实、动态、全面反映企业产权状况,确保产权清晰。
绩效指标:对监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上报的产权形成、变动、注销登记率达到100%。
完成情况:2025年,我委对监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上报的产权占有、变动、注销登记率达到100%,对监管企业上报的产权登记事项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对监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上报的符合要求的资产评估项目按照相应权限备案率达到100%。
2.做好国有资产数据统计分析利用工作
绩效目标:对全市市属企业和县(市、区)属企业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按时上报省国资委。定期召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调度会,助推监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绩效指标:组织我委监管企业财务人员参加年度国统汇审,及时合规上报相关数据。每月对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召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调度会,掌握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展及整体经营状况,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完成情况: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有关要求,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石国资发〔2025〕3号),组织召开全市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推进会,对2024年度国统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详细讲解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同时采取一对一方式对2024年度国统报表进行集中验审,梳理汇总全市入统国有企业年报数据上报省国资委,圆满完成2024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结合每月财务快报数据对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分析,按季度组织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听取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
3.持续强化投资监管职责
绩效目标:规范监管企业投资行为,提升投资质效,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绩效指标:严格执行《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石国资〔2022〕15号)规定,做好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各监管企业按时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备案和调整,根据决策权限严格落实投资项目备案、审批程序,为提高国有企业投资质效保驾护航;对各监管企业集团的主业进行优化调整,引导企业深耕主责主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督促各监管企业树立“一业一企、一企一业”的导向,打造专业化子企业;根据国家、省、市“十五五”编制工作安排及时部署工作任务,督促各监管企业启动企业改革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积极培育战新和主导产业,扩大有效投资。其中,谋划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主导产业项目99个。二是严格项目审核备案管理。共完成60个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审核;完成项目备案33个,涵盖城市更新、产业基金、水务经营、综合能源等领域。三是监管企业主业动态调整。对监管企业集团主业进行动态调整,印发《关于公布监管企业主业的通知》,将五大产业、战新产业纳入监管企业的核心主业或培育主业。四是谋划“十五五”,科学编制国资国企发展规划。通过公开比选方式聘请第三方启动了市“十五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宏观形势研判、资料征集、调研座谈等前期工作,制定了编制基本思路,并形成了规划初稿。组织监管企业开展了现代产业体系和战新产业现状及发展路径调研,指导监管企业研究制定了各企业集团改革发展“十五五”时期基本思路,明确具体发展目标、重大任务举措和改革措施。
4.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
绩效目标:客观编制委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督促监管企业按时、足额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绩效指标:按时完成我委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编制工作;2025年10月底前组织监管企业申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
完成情况:根据市财政工作安排,组织监管企业根据经营情况认真编报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总原则,对企业初步申报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和支出进行了逐家核对和测算,并按照我委2026年工作安排,以企业申报情况为基础,客观编制完成我委监管企业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通过人大审议,2025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5.强化工作、任务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绩效目标:围绕国资委党委的重要决策和阶段性任务,加强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任务的督查督办。
绩效指标:充分发挥督查督办条线管理优势,持续跟踪督办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主动督办、重点督办、注重时效,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实现督查督办按期办结率达到95%以上。
完成情况:2025年共承办各类督办事项68件,办结62件,正常推进6件,按期办结率100%。坚持重点工作调度会制度,2025年组织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34次,高效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持续加强对党委会议定事项和《2025年工作要点》明确的37项重点任务督办,截至2025年底,37项重点任务全部按时完成,84项党委会议定事项完成71项,完成阶段性工作并长期坚持12项,1项按计划正常推进,圆满完成各项督查督办任务。
6.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绩效目标:通过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隐患排查和技术服务,完成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委系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绩效指标:以专家技术服务为手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完成情况:2025年以来,以专家技术服务为手段,聘请的第三方安全专家积极协同配合委机关,通过查现场、查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参与委机关对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为监管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并协助委机关开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委机关成立专项督导组,会同第三方安全专家,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旅游景区、消防等行业领域,深入企业一线、施工现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二是突出重点任务。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结合岁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年度重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提供整改依据和整改意见。三是突出重点时节。紧盯元旦、春节、“复工复产”、全国两会、主汛期、中秋国庆等关键时期、敏感节点,共检查企业一线施工现场、各类场所50余个,发现问题隐患130余项,现场提出工作建议60余条,有效确保委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圆满完成202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
7.做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测算发放工作
绩效目标:完成2024年度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测算发放工作。
绩效指标:及时、准确地完成我市90余家国有企业、共计1400余名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待遇测算和补贴发放工作,补贴发放完成率达到90%以上。
完成情况:我委已于2025年9月完成2024年度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申报、审核、汇总测算、发放工作。待遇补助的准确测算、及时发放,维护了国有企业退休教师的群体利益,促进了退休教师群体和谐稳定。
四、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部门职责定位和各项工作履职情况,对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和分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评定,鉴于各项指标均已圆满完成,2025年度我部门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我委能够根据不同项目业务特点分别设置相应绩效目标,并以对应绩效指标从产出、效益等方面予以细化、量化,指标设置较为合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但绩效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自评工作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要求及填报规范仍需进一步明晰;二是绩效管理重事前绩效目标制定及事后绩效评价,对过程监控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我委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全系统绩效意识,加强绩效目标设定规范、绩效管理等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提高全系统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约束,明确各责任科室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及时跟踪项目进度、资金使用和目标完成情况,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闭环管理模式。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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